北部湾大学来华留学生管理规定(试行)

来源: 作者:编辑:覃斯时间:2020-05-26点击数:

 

 

第十二章附则

第一百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国际交流处负责解释。

第一百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

上一页 [1] [2]

北部湾大学国际交流处、港澳台事务办公室、国际教育与外国语学院  版权所有

©2018 College of International Studies,  Beibu Gulf University

地址:广西钦州市滨海新城滨海大道12号国际交流中心(1号教学楼对面)

电话:办公室 2804168,留学生办公室 2808587  邮编:535000 

留学生教学教务邮箱:isteaching@bbgu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