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材料提交和审核
(一)提交时间
1.出访美国或需要办理2个以上国家签证的,提前3个月提交申请材料;
2.出访申根国,提前2个月提交申请材料;
3.出访其他国家,提前2个月提交申请材料。
(二)材料清单(处级及以下教职工)
1.自组团组
(1)境外邀请函及翻译件
邀请函应发自邀请单位所在国家,内容包括:出访目的、日程、人员名单、费用说明及邀请单位名称、地址、联系电话、邀请人签字、印章等。译文应将邀请函原文中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地翻译成中文。
(2)北部湾大学因公临时出国(境)申请表
(3)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任务审批表
(4)人员名单
(5)日程安排
(6)因公出国(境)经费审核表
(7)因公临时出国、赴港澳人员备案表
(8)因公出访信息公示表
(9)身份证(正反面)扫描件
2.参加双跨团组
(1)北部湾大学因公临时出国(境)申请表
(2)组团单位出具的出国任务征求意见函(原件)、任务通知书(原件)、任务批件(复印件)
(3)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任务审批表
(4)(双跨团组)境外邀请函及翻译件、境外日程
(5)因公出国(境)经费审核表
(6)因公临时出国、赴港澳人员备案表
(7)因公出访信息公示表
(8)身份证(正反面)扫描件电子版
(三)材料审核
1.工作日:如材料齐全,1-2个工作日。
2.请提供Word版及PDF版用于初审。
二、校内审批
材料初审合格后,申请者将《北部湾大学因公临时出国(境)申请表》双面打印1份,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校内审批手续。
三、信息公示
1.完成校内审批,将《北部湾大学因公临时出国(境)申请表》原件交到国际交流处/港澳台事务办公室。
2.因公出访信息将在校内网公示5个工作日。
3.公示无异议,将材料报送至自治区外事办公室。
四、因公证照材料准备
(一)材料清单
1. 因公出国(境)人员信息及申办护照事项表(需申请人签名)。
2. 指纹采集回执单1份(亲笔签名),请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钦州市行政中心B座519办公室采集。
3. 照片采集回执单1份(亲笔签名,出入境指定照相馆,地址:向阳街道新兴路26-2号,远东影廊)。
4. 小2寸白底彩色带条码的照片2张(照片背后,用铅笔签名)。
(二)提交时间
公示结束前,将材提交到国际交流处/港澳台事务办公室,并在《因公电子护照申请表》上签名。
五、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审批
(一)审批流程
1.自治区外事办公室进行出访任务审批
2.审批通过后印制、核发《因公出国、赴港澳任务批件》,证照、出境证明制作。
(二)工作日
自治区外办10个工作日+送取4日(材料齐全)
(三)注意事项
因公出国审批材料报送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后,如有团组人员、行程等变动,请第一时间与国际交流处/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,并提交书面说明。
七、领取证照及行前教育
(一)领取时间
申请人接到国际交流处/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后,本人及团组人员前往国际交流中心350办公室领取证照。
(二)行前教育
领取证照及的同时,开展行前教育,并签署《北部湾大学出国(境)人员保密教育承诺书》。
八、交还护照
完成出访任务后3个工作日内交还证照。
九、提交出访总结
(一)出访总结
完成出访任务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因公出国(境)总结报告及《北部湾大学出国(境)回执单》。
(二)国际交流处/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提供报销所需的材料。
1. 任务批件原件1份
2. 北部湾大学因公临时出国(境)申请表复印件1份
联系人:黄老师。
联系方式:huangps@bbgu.edu.cn(电子版)
国际交流处中心350办公室(纸质版)
联系电话:0777-2804168
注:蓝色字体为提供(模板/空白表)下载项。